2025-01-16 16:18:07
在武汉进行诉讼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特殊情况,如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或被监禁的人,离婚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原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原告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