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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办什么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3:59:04    

自建房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申请书 :填写《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或《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身份证明:

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宅基地证明

原地翻建: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异地新建: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及与村委会签定的归还旧宅基地合同。

村民小组会议记录:

证明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

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可能包括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等。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材料:

证明不动产界址和面积。

其他必要材料:

根据当地政府的具体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时需要提供。

村民会议同意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需要提供。

提出申请:

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村民小组讨论:

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村级组织审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审查。

乡镇政府审核:

村级组织审查通过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县级政府备案:

乡镇政府审批后,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备案。

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

乡镇政府会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

批准后丈量到场:

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申请划定的宅基地用地范围,并由乡镇政府与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

住房完工后的验收与不动产证的申请:

住房完工后,由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查验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申请要求使用宅基地,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通过验收后,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政府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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