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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款利息怎么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17:49:11    

执行款利息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利息计算基准

如果判决书中明确规定了利息的计算基准与方式,则按照判决书中所确立的利率及其计算办法进行计算。

如果判决书中未明确说明,则可能参照同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计算基础。

利息计算起始日期

通常从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起,直至实际履行完毕为止。

利息计算公式

一般债务利息:未支付款项金额 × 基准利率 × 逾期天数 ÷ 365。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 × 日利率 × 迟延履行期间。

加倍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应加倍计算,包括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 × 日利率 × 迟延履行期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供了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法律依据。

特殊情况

如果双方当事人有书面约定利息,则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如果起诉时有要求支付利息,则从案件受理后开始计算。

如果起诉时没有要求支付利息,则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届满后开始计算。

请注意,具体的计算方法和利率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应以当地法律和具体案件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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