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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哺乳期离婚怎么判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1:40:43    

在婴儿哺乳期离婚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 一般判给女方。具体规定如下:

哺乳期内的子女: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特殊情况:

如果母亲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男方可以请求直接抚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抚养权的判定:

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在稳定、健康和有利于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探视权:

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具体的探视方式和时间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哺乳期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判给女方,但具体判定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果男方有特殊情况,也可以请求直接抚养。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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