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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管辖指哪些罪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5:44:35    

普遍管辖原则适用于以下几类罪行:

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的犯罪

侵略罪

战争罪

反人道罪

非法使用武器罪

灭绝种族罪

侵犯基本人权的犯罪

种族隔离罪

种族歧视罪

劫持人质罪

贩卖和使用奴隶罪

国际贩卖人口罪

酷刑罪

破坏国际秩序的犯罪

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

劫持航空器罪

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罪

妨害国际航空罪

海盗罪

危害海上航空安全罪

危害大陆架固定平台安全罪

破坏海底电缆、管道罪

非法使用邮件罪

危害公众利益的犯罪

毒品犯罪

非法获取和使用核材料罪

破坏环境罪

危害国家利益的犯罪

妨害国家货币罪

毁坏、盗窃、非法转移国家珍贵文物和文化财产罪

普遍管辖原则要求各国对于上述罪行,不论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和罪犯的国籍,均有权行使刑事管辖权。这一原则在现代国际法中得到了广泛认可,并且是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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