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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占地怎么补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1:01:22    

雄安新区的征地补偿方式及标准如下:

土地综合地价补偿

每亩12万元。

村集体按时征收奖

每亩3万元。

土地补偿费

每亩1.5万元,直接支付给家庭联产承包户。

安置补助费、按时征收奖和其他集体资产补偿

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平均分配,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户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

宅基地补偿

每处宅基地20万元的综合补偿。

对安置对象宅基地上的房屋,按安置对象每人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扣除后,对剩余部分及房屋的附属物进行价格评估认定,依据认定结果确定补偿数额。

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合同并按时腾退房屋的,每处宅基地给予5万元的补助及奖励。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征收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按照每亩1500元的标准给予青苗补偿。

征收其他农作物、林木、灌溉设施等地上附着物,据实评估补偿给所有权人。

坟墓迁移按照一墓一棺3000元、一墓双棺4000元、一墓多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过渡期补助

每亩每年1500元,直至整村征迁实施为止。

集体福利

包括除家庭联产承包土地、自留地、宅基地的征收补偿金和归家庭或者个人所有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外的集体资产及其收益。

这些补偿措施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村集体的发展。具体的补偿资金分配方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拟定,村民会议或其授权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经县、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新区管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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