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诉讼的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
如是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诉讼请求:明确列出原告要求解决的问题,例如请求确认遗嘱的有效性、分割遗产等。
事实和理由:详细陈述原告提起诉讼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遗嘱内容、遗产情况等。
列出所有相关证据,并注明证据来源和证人的姓名及住址。
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
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日期。
原告的签名和盖章。
提供与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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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 男/女, ×××年××月××日生, ×族, ×××(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 住××××××××。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
委托诉讼代理人: ×××, ……。
被告: ×××, 男/女, ×××年××月××日生, ×族, ×××(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 住××××××××。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
诉讼请求:
1. 请求依法确认 ××××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有效;
2. 请求依法确认被告的遗产依法全部归原告继承;
3.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认为,被继承人×××于××××年××月××日死亡,遗有遗产若干。原告作为合法继承人之一,依法享有对遗产的继承权。然而,被告×××非法占有遗产,并声称遗嘱无效。原告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自书遗嘱的有效性,并判令被告将遗产全部归原告继承。
证据:
1.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 遗嘱原件及复印件;
3. 证人证言若干份;
4. 其他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八十五条;
3. 相关司法解释等法规。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 ×××
签名: 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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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撰写遗嘱诉讼起诉状时,务必确保内容完整、准确,并符合法律要求。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反诉的提出时间应当在 举证期限届满前。具体来说,反诉作为一种诉,其提起必须符合起诉的条件,并且与本诉的提起程序相同。反诉应当在案件受理后,本诉辩论终结之前提出。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同时,原告(反诉被告)有权要求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一般情况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不少于
个人起诉后,法院应当在 七日之内决定是否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
法院在立案后五日内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因此被告一般会在五个工作日内收到传票,并且作出答辩。具体到法院拿传票的时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般情况下:被告在原告起诉并被法院立案受理后的五天左右,就会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
被告收到通知后开庭的时间主要 取决于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及排期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普通程序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庭,但具体时间可能会因个案和法院排期而有所不同。简易程序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开庭,同样,具体时间可能会因个案和法院排期而有所不同。刑事案件法院在决定开庭
重婚案件传票 一般应在立案后7日内送达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具体送达时间可能会受到实际案件情况、法院工作效率等因素的影响,但通常会在立案后的10天到一个月内完成传票的送达
起诉后通知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法院的立案效率、送达方式以及是否存在节假日或非工作日等因素。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通知时间的总结:一般情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 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有15天的时间提出答辩状。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无法直接送达,法院可能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这可
异地追尾的诉讼,原告可以选择以下两个地点进行起诉:事故发生地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事故发生在某个具体城市或地区
在丰台起诉离婚应当向 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而言,可前往丰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等手续。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